第一条 为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文化促进会家庭教育工作委员会经研究,决定成立家庭教育优秀公益宣讲团(以下简称“宣讲团”),同时制定《中华文化促进会家庭教育工作委员会优秀公益宣讲团组织管理办法》。
第二条 宣讲团是为新一代家长普及家庭教育基础知识的中坚力量,是由中华文化促进会家庭教育工作委员会选拔出来的乐于奉献的优秀讲师组成。
第三条 中华文化促进会家庭教育工作委员会是宣讲团的组织指导部门。
第四条 宣讲团由专家顾问、团长、副团长、秘书长、常务秘书和团员若干名组成。
第五条 宣讲团将在各地指定合作单位,共同完成公益宣讲活动。
第六条 宣讲团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接受中华文化促进会家庭教育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安排,参加宣讲团的活动。
(二)接受定期的考评监督,并不断提升自身业务能力。
第七条 宣讲团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中华文化促进会家庭教育工作委员会优秀公益宣讲团的聘书。
(二)获得“家庭教育讲师”证书。在执教过程中,表现优异者,可晋升为“家庭教育首席讲师”,成为被广泛认可的专家领袖,实现个人价值的提升。
(三)“家庭教育首席讲师”将在中华文化促进会家庭教育工作委员会或相关机构组织的培训活动中,作为重点师资被推荐。
(四)在中华文化促进会家庭教育工作委员会举办的征文评比活动中,公益宣讲团成员将获得优先进入决赛的资格。
2021年10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进一步激发了全社会对家庭教育的热情。中华文化促进会家庭教育工作委员会作为一家专门从事家庭教育相关课题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的团体,经研究,决定成立家庭教育优秀公益宣讲团。公益宣讲团将走进社区、走进学校,为家长提供优秀家庭教育基础知识的讲座。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优秀合作单位。
全国范围内家庭教育培训行业的有关机构或单位。
1、关心家庭教育事业发展,热衷于家庭教育公益事业;
2、在家庭教育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
3、在家庭教育领域内取得明显成绩。
填写报名登记表(包含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人代表、单位简介、联系电话等)
线上报名:报名单位进入“优家在线”网站平台或者公众号“公益宣讲团合作单位报名”通道,进行注册后,上传相关资料。或者添加报名老师微信,上传资料。
报名单位应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资格。
联系人:庞老师、邓老师
联系电话:010-53269736
2021年10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进一步激发了全社会对家庭教育的热情。中华文化促进会家庭教育工作委员会作为一家专门从事家庭教育相关课题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的团体,经研究,决定成立家庭教育优秀公益宣讲团。公益宣讲团将走进社区、走进学校,为家长提供优秀家庭教育基础知识的讲座。现面向全社会公开遴选优秀讲师。
全国范围内家庭教育培训行业的教学工作者。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
2、业务素质高,表达能力强;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备心理学、教育学等基本学科知识;
5、从事家庭教育相关工作2年以上;
6、曾经讲授过家庭教育的课程;
7、热衷于家庭教育志愿工作;
8、对于特别优秀的讲师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1、身份证电子版1份;
2、最高学历证书电子版1份;
3、二寸蓝底照片电子版 ;
4、在家庭教育领域所获得的职称证明或者培训证书电子版 ;
5、在家庭教育领域所获得的学术成果或者教学成果电子版照片(包括但不限于公开发表的文章、所著书籍、讲课现场照片等);
6、提交3-5分钟讲课视频。
线上报名:报名人员进入“优家在线”网站平台或者公众号“遴选公益讲师”专栏的“报名平台”,进行注册后,上传相关资料。或者添加报名老师微信,上传资料。
报名人员应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
1、个人网上报名或者组织推荐。参与遴选的个人必须填写《中华文化促进会家庭教育工作委员会优秀公益宣讲团遴选报名表》,组织推荐的注明推荐机构。
2、 资格审查。在个人报名或组织推荐的基础上,中华文化促进会家庭教育工作委员会按程序对参与遴选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入选公示。通过审查的人员名单,将在“优家在线”公众号“遴选公益讲师”专栏公示三天。
联系人:庞老师、邓老师
联系电话:010-53269736